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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同時就讀學費優待

親子同時就學優待簡要說明:

凡依本辦法申請減免學費優待者,除應具親子關係外,並應具下列條件之一,其中學費最高年級之一人,得享有減免二分之一學費之優待。

  1. 一般條件:同時就讀本校有三員以上者。
  2. 特別條件:現已設籍居住在大坑地區廍子、民政、民德、大坑、東山、        軍功、和平等七里居民連續住滿三年且同時就讀本校有二員 以上者

 

申請時間及檢附文件:

開學後一週內申請(以下資料均須一式二份)

  1. 申請表。
  2. 全戶戶籍謄本。
  3. 申請人及親子之在學證明。
  4. 申請人之學雜費繳費單收據

 申請書下載                      親子同時就讀減免學費優待辦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