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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
*就學貸款學生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先行墊支申請暨切結書(點我下載) 因個人因素,亟需向校方申請先行墊支者,請下載此申請表填寫,並於 111/9/23(星期五)17:00前,備齊資料,繳交至學務處-課外活動及服務 學習中心。 ◎申貸流程
※至臺灣銀行完成對保手續後,並非申貸成功,尚須經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查調所得,資格符合者始完成申貸;資格不合格者,補繳學雜費。 ※上學期彙報截止日10/11,下學期彙報截止日3/11,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查調結果公佈約為截止日後十個工作天。 ※ 臺灣銀行公告之申請流程 一、申請就學貸款對象、條件及相關規定: (一)申請就學貸款對象:本貸款對象之學生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並 就讀下列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具正式學籍者: 1.有固定修業年限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進修學校。 2.無固定修業年限之專科以上進修學院(校)。 3.駐外人員在國外出生之子女返國就學後尚未取得戶籍登記者,得先以居留證及中 華民國護照申請。 (二)申請就學貸款之合格條件(依家庭年所得不同分A類、B類、C類): 1.A類--家庭年收入114萬元以下者。(就學及緩繳期間免付利息) 2.B類--家庭年收入114萬至120萬元間。 (就學及緩繳期間自付半息,應自銀行撥款日次月起按月付息) 3.C類--家庭年收入在120萬以上,不得辦理就學貸款,但家中有兄弟姐妹同時就讀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可辦理。 (就學及緩繳期間需自付全息,應自銀行撥款日次月起按月付息) 二、申貸步驟:(詳細資訊,請自行下載(111-1就學貸款須知) 步驟一:下載學雜費繳費單(111年08月01日起可下載) *有減免資格者,請務必先辦理減免手續,始能辦理就學貸款。 步驟二: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填寫並列印申請書 步驟三:辦理對保 (一)銀行臨櫃對保: (臨櫃對保請在上班日前往銀行辦理,線上對保例假日亦可上網辦理) 1.時間:111年8月1日-9月8日,對保期間內,至任一臺銀分行辦理。 2.初次申辦,未滿二十歲者,由全體監護人陪同(其中一位擔任保證人或另覓一 位保證人);滿二十歲者由保證人一人陪同,需攜帶的文件如下: (1)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 (2)學生本人及保證人之身分證、印章。 (3)學雜費繳費單。 (4)有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或法 定代理人、配偶及連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5)保證人非由父、母、監設人或配偶擔任,應另檢附財力證明文件。 3.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以後申辦,連帶保證人不變。攜帶文件如下: (1)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 (2)學生本人及身分證、印章。 (3)學雜費繳費單。 (4)前學期已辦對保之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第三聯(借款人存執 聯) (二)線上申貸:資格說明及操作流程 步驟四:繳交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 *學校收件截止日:111年9月16日(星期五) *繳件方式:請親自繳交。(無法到校繳交者,可郵寄,收件人請寫:課外活 動及服務學習中心) *欲蓋就貸證明章者,請務必攜帶學雜費繳費單。 步驟五:由學校彙整資料送財政部財稅資訊中心查核。資格符合,完成申貸;資格不 符合,以現金補繳學雜費。 三、可貸金額: (一)最高可貸金額=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平安保險費+海外研修費+生活費+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書籍費:3,000元 *住宿費:居安樓5,600元/6,800元;研究生宿舍12,000/18,000元;國際會議館 10,000元。 *海外研修費:應為中央主管機關學海飛颺或學海惜珠之獲獎學生, 欲申請者,請 務必攜帶就學貸款海外研修費用證明之文件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 對保。 *生活費:中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可貸金額20,000元為上限;低收入戶學生,每 學期可貸金額40,000元為上限。 (應檢附證明至臺灣銀行辦理) *校外住宿費最高可貸金額:以18,000元為上限。 *為配合教育部不定期查核溢貸,有申貸校外住宿費者,需對房東簽訂租賃契約, 以便未來查核溢貸時,提出相關佐證資料。 *已辦理就學貸款者,在臺灣銀行撥款前辦理休退學者,將取消當學期辦理的就學 貸款,並依休退學時間,以現金補繳學雜費,標準如下:
四、就學貸款利率: 自105/08/01起學生負擔部分為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 (即指標利率)加計加碼年率0.15%浮動計息;加碼利率依各承貸銀行逾期放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