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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專業課程
中臺科技大學 服務學習專業課程 各系所開設服務學習課程說明: 1.相關會議:98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98、11、24)通過,各系自99學年度起,須於專業課程中,提出一門內涵服務學習之課程,並於課程標準表中註明。 2.專業課程納入「服務-學習」內涵:利用現有課程融入服務學習內涵,學生從事與專業領域學習目標有關的服務活動,並提供反思機會以連結其專業領域的學習。 3.開課教師:期初需繳交課程大綱(下表可下載),期末需服務學習成果報告(下表可下載)1份。 4.學生保險費補助:請填寫服務學習行政支援及保費申請(下表可下載),於活動三週前將電子檔寄至108612@ctust.edu.tw。 5.服務機構合作書/行文: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可協助授課教師印製服務機構合作書,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對方機構/單位,一份正本交由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留底備查,若教師需要留存正本請提前告知,以利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提前為教師準備。 備註:教師僅須提供服務單位全名及地址即可,印製完成後(約1~2個工作天)即可至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領取。若有行文之需求,亦請提前二週提供服務單位、服務日期、服務人數、服務事項等詳細內容,俾利發文事宜。 6.成果繳交說明: 繳交時間:煩請授課老師於開學四週內將服務學習課程課綱提交至學務處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並請於學期末(16-18週前)時請提供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相關成果資料,以利彙整相關資料送報教育部。 繳交成果內容:為能順利完整彙整本校服務學習課程成果,請授課教師繳交服務學習成果報告(含活動執行成效、照片、學生反思日誌),將由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統籌編輯與彙整成果(因需編輯與排版,煩請老師提供電子檔)。 相關表格(附件相關表格點選即可下載,請將電子檔寄至108612@ctust.edu.tw )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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