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同時就學優待簡要說明:
凡依本辦法申請減免學費優待者,除應具親子關係外,並應具下列條件之
一:其中學費最高年級之一人,得享有減免二分之一學費之優待。
一、一般條件:同時就讀本校有三員以上者。
二、特別條件:現已設籍居住在大坑地區廍子、民政、民德、大坑、東山、
軍功、和平等七里居民連續住滿三年且同時就讀本校有二員
以上者。
申請時間及檢附文件:
開學後一週內申請(以下資料均須一式二份)
1.申請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申請人及親子之在學證明。 4.申請人之學雜費繳費單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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