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新生宿舍申請流程
(一)因床位有限,居安樓開放給本校四技一年級及二技三年級之新生與轉學生申請入住。 (二)研究生宿舍以研究所之一年級新生優先登記申請,並視床位空餘情形,適時開放給其他年級之學生(含大學部舊生)申請。 (三)國際會館宿舍以境外生優先登記申請,並視床位空餘情形,適時開放給二技之新生申請。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新生完成申請程序後,於第一次梯次抽籤8/8下午4點前;第二梯次抽籤8/22下午4時前將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縣、市政府核定當年度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傳真(04-24392586)至本校生輔組,並逕行撥打本校生輔組專線(04-22391647#8123)進行確認。 (二)研究生:請研究生於開學前自行來電申請。電話:04-22391647轉8123。 (三)進修部學生請洽生輔組。電話:04-22391647轉8123或6610。 (四)二技及研究生學生請個別至生輔組申請。 (五)申請宿舍操作流程操作說明。 (六)逾時登記者恕不辦理補登記作業。 (一)為求公正、公平,本校床位分配一律採電腦抽籤作業,配合本校新生錄取公告期程分梯次辦理。(網路登記先後次序與抽籤結果無關) (二)床位分配優先順序: 1.抽籤優先分配者: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無親友在台之海外僑生及境外生。 (2)身心障礙學生,依等級之不同分配至無障礙之寢室,並得視情況分配至一般寢室。 2.凡不符合前述資格者,由宿舍管理單位依戶籍地至本校之距離由遠至近之次序依序進行抽籤分配。 3.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之新生,以分配6-8人雅房為原則(低收入戶住宿優惠申請者,需宿舍服務滿30小時才可減免)。 (一)依本校會計室公告宿舍收費標準表(連結)。 (二)住宿費可辦理全額就學貸款。 (三)宿舍保證金2000元。 (四)保證金退費由學務處彙整住宿生名冊,統一申請辦理退費,並將保證金無息直接匯入學生指定帳戶內,條件如下: 1.本校住宿生於住滿一學年後,退還保證金。 2.學年中第二學期入住者需住滿一學期後,退還保證金。 3.中途休學、轉學、退學、經學校排定至臺中市以外地區實習需退宿者,退還保證金。 4.當住宿生毀損宿舍設施、器材或相關物品損壞、故障、遺失或無法恢復原狀等情況,則由保證金做為抵償,賠償費用不足額時,需另補差額。 5.離、退宿應按照規定完成離宿相關程序,經核准後始得離宿,退還保證金。 抽中床位後請上台灣銀行的學雜費網頁(連結)下載「宿舍保證金繳費單」至超商或線上繳費,繳費後請下載繳費證明並上傳到google表單(連結),未在上述期限內繳交保證金者,視同主動放棄床位,不另行通知。 候補申請於09/06開始,公告於學校首頁最新消息。
(一)宿舍進住須知及床位相關資訊等問題,請於111年09月05日瀏覽本校網站首頁或學務處生輔組「最新消息」。 (二)辦理入住時須繳交保證金收據、住宿費收據或就學貸款證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等,始為完成住宿報到手續(未繳驗前述資料者,恕無法入住)。 (三)住宿生須自備悠遊卡、桌燈、延長線、墊被、棉被、枕頭、衣物、盥洗用具…等個人用具。 (四)凡抽中床位之住宿生請於規定期限繳納住宿保證金、住宿費,繳費後請下載繳費證明並上傳到google表單(連結),未在上述期限內繳交保證金者,視同主動放棄床位,不另行通知。 (五)低收入戶住宿生於辦理進住宿舍同時,請注意開學後依公告申請期間內持前述相關證明文件,至生活輔導組辦理優惠申請,俟學校依行政作業核定後辦理住宿費退費。 (六)住宿期限為1學年度(上、下學期),均不含寒、暑假。學期中因休學、退學、違反宿舍規定退宿或經學校排定至台中市以外地區實習需退宿者,住宿費退費比照學雜費退費辦法辦理;非前述原因而中途退宿者則不予以退費。須於公告之日起3日內遷出宿舍。住宿生經核准退宿後不得再申請住宿。 (七)凡住宿生必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團體生活公約」及「住宿規定」,善盡個人義務,維護宿舍的安全與秩序。 (八)中籤住宿生可於9/10(六)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9/11(日)上午八點至下午下午四點前入住,相關入住細節資訊將於開學前一週於生輔組網站公告。 學校專線─(日間)生輔組04-22391647轉8123,(夜間)居安樓宿舍5200; 宿舍電話專線暨傳真04-24392586;E-Mail:301031@c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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