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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學生宿舍第三梯次床位公告
110-1學生宿舍第三梯次床位公告 一、入住日期:9/13上午9點至下午4點到10/3下午4點前,憑保證金及住宿費收據辦理入住,入住前請詳閱中臺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住宿生考核要點、宿舍生活公約…等相關辦法,入住完成將視為同意遵守管理規章。 二、9月8日至9月14日(截止日)繳交保證金2000元及宿舍費,請至臺灣銀行網路自行下載繳費單,若未能於期限內完成保證金繳費,視同放棄床位,其床位將釋出補足。抽中床位後請上灣銀行的學雜費網頁下載「宿舍保證金繳費單」,繳費後請下載繳費證明並上傳到google表單(請務必上傳,因超商等會有繳費時間差,無法立即能核對到你繳費的資料,以確保你的床位保留,謝謝)。 https://forms.gle/ueQRicdsNp4Ehveh6 ,未在上述期限內繳交保證金者及宿舍費用者,視同主動放棄床位,不另行通知。若要放棄床位者,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下載宿舍表單放棄床位申請書,並傳mail至301031@ctust.edu.tw. 三.宿舍Q&A https://stuaff.ctust.edu.tw/files/13-1005-40844.php?Lang=zh-tw 四、宿舍收費標準: (一)依本校會計室公告宿舍收費標準表網址。 (二)住宿費可辦理全額就學貸款。 (三)宿舍保證金2000元。 (四)保證金退費由學務處彙整住宿生名冊,統一申請辦理退費,並將保證金無息直接匯入學生指定帳戶內,條件如下: a.本校住宿生於住滿一學年後,退還保證金。 b.學年中第二學期入住者需住滿一學期後,退還保證金。 c.中途休學、轉學、退學、經學校排定至臺中市以外地區實習需退宿者,退還保證金。 d.當住宿生毀損宿舍設施、器材或相關物品損壞、故障、遺失或無法恢復原狀等情況,則由保證金做為抵償,賠償費用不足額時,需另補差額。 e.離、退宿應按照規定完成離宿相關程序,經核准後始得離宿,退還保證金。 五、要辦理學貸者,請打電話0422391647分機8502至會計處找吳侑恩老師。 六、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修正之。 床位公告如下,有疑問請洽耕書樓2F生輔組04-22391647分機8123林明慧老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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