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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1年度大專學生登山安全訓練實施計畫(報名日期:111年5月16日至6月2日前)
教育部111年度大專學生登山安全訓練實施計畫 壹、目的: 為提升大專學生山難預防與處理能力,俾在山野發生意外事件時,能以正確的自救與求救技能即時處理,將損害減至最低程度,特辦理本次登山安全訓練。 貳、訓練目標: 一、 提升大專學生登山安全知能,培養山難預防與處理能力。
二、 降低大專學生山難傷亡事件。
參、 實施方式: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山岳文教協會。
三、 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部新竹縣聯絡處、國立竹東高級中學。
四、 實施日期:111年6月26-27日(線上課程)、111年7月1-5日(實體課程)。
五、 實施地點:國立竹東高級中學、霞喀羅古道週邊延伸20公里範圍之山區。
六、 訓練對象及學員人數: (一)對象: 1. 各大專校院登山社團幹部及經常至山區從事研究、調查之學生計90人。 2. 經推薦帶領學生從事山野活動教官、大專校院登山相關社團指導老師等共計6人(報名人數若不足由學生遞補)。 (二)人數:96人(參加人員均須具備基礎登山知識及登山經驗,且須自備行動糧、並由小隊共同準備炊具、爐具、過夜裝備等公裝)。 (三)參加資格條件:
1. 在參加實體研習課程至少兩週(含6月16日)前,已施打完COVID-19疫苗至少兩劑者。(若報名人數超過以已施打三劑者優先錄取) 2. 必須於實體研習前一天(6月30日當日)做完COVID-19快篩或PCR,篩檢結果為陰性者(篩檢實證必須註明日期拍照後上傳群組確認)。 七、 訓練編組: (一)學員編組:區分甲、乙組,各組另分4個小隊,視報名學員人數,由承包商依學員能力妥適編組編隊。
1.甲組:曾任或現任登山社幹部且具基礎登山知識或高山登山經驗者,區分為4個小隊。
2.乙組:入門者,區分4小隊。
(二)工作人員:每10位學員編配1員,合計9人。
(三)總領隊1人及兩組領隊各1人,合計3人。(總領隊及副總領隊不可兼任小隊教練)
(四)教練兼高山專業嚮導(專業顧問)各隊1人及預備教練1人,合計9人。
(五)醫護人員:具有3000公尺以上登山經驗之合格醫師2人。
(六)督考鑑測人員6人(由教育部指派)。
八、 訓練內容: (一) 核心訓練課程與共同課目:遇颱風時處置與避難、迷途處理、自救技術與求救方法、困難地形通過、滑落墜 崖之處置、緊急避難帳搭設與營地選擇、野外常見傷害與救助、高山症發覺與緊急處理、學生登山安全及緊 急通報處理要領等。 (二) 甲、乙組其他訓練課程:行前準備、登山安全及營隊管理等課程,甲組另增加風險評估與戶外領導等課程。 (三) 綜合測驗:由教育部督考組配合課程訓練施測,以驗證施訓成效。 肆、訓練流程:(如附件) 伍、一般規定: 一、 報名方式: (一) 請有意願參加人員於111年5月16日至6月2日前,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http://csrc.edu.tw/「研習活動」登山活 動系統報名,並下載報名表(如附件一),送學校軍訓室(或課外活動組)辦理初審。 (二) 請各直轄市及縣市聯絡處(初審單位)協助檢查報名表及自我檢核表是否完整、確實,並考量訓後之傳承,每校 陳報至多8名,各直轄市及縣市聯絡處陳報至多2名,於6月6日前以專函寄送教育部複審,以郵戳為憑。(免備 文,未經軍訓室初審者,恕不受理,郵寄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72號4樓)。 (三) 教育部於6月17日前,依報名人數、社團規模、訓後傳承等因素,核定送訓學員,並將審查結果公布於校安中 心網站。 二、 訓練人員之裝備及攜帶物品,請依附件二所列項目,妥為準備,並於出發前由承包廠商之教練團逐項檢查。 三、 訓練場地及活動設計應注意安全性,活動期間應由承包廠商統一辦理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登山險或相關傷 害保險。(保險起迄時間應完整包含:7月1日零時起至7月5日24時止)。 四、 研習全程必須自行背負裝備及行動糧,請參加人員依需要自行加強體能訓練。 五、 請各校(初審單位)惠予參加學員公(差)假。對於本部核定、未參訓且未報備學員,將管制下梯次該校 (單位)員額,以避免訓額浪費。 六、 因應防疫與社會安全,所有的參加人員,必須實體研習課程至少兩週(含6月16日)前,已施打完COVID-19疫 苗至少兩劑者(施打三劑為優先)。參加者必須於實體研習前一天(6月30日當日)做完COVID-19快篩或 PCR,篩檢結果為陰性者(篩檢實證必須註明日期拍照後上傳群組確認);且應配合防疫進行預防性的快篩, 建議參加學員自行攜帶一劑快篩前來,於結訓日7月5日解散前,再施作一次快篩。 陸、 應變措施: 一、 報到日前3日,中央氣象局發佈颱風警報或獲知研習地點、步道崩塌(以下簡 稱天然災害),則由校安中心網站 公告研習活動延期訊息;報到後始獲知天然災害,活動改於適當地點實施,俟天然災害解除後,再依交通狀況 調整課程及研習活動地點。 二、 報到當日,中央氣象局發佈天然災害,報到日順延1日,研習活動結束時間亦延後1日,若報到日順延2日以 上,則研習活動縮減1日。 三、 研習活動天候或環境狀況惡劣時,撤至訓練指揮所授課,由督考組討論轉進或變更課程。 四、 遇其他天然災害、疫情政策變動或其他緊急事故時,經校安中心公告停止研習活動。 柒、經費:本次經費由本部相關經費支應。
捌、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補充,並公告於本部校安中心網站網頁。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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