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學生團體保險辦法第八條:
1.辦理休學時當學期保險費不退,續保。
2.跨學期休學時可預繳下學期保險費用(不含教育部補助)。
3.自願放棄者須填寫切結書以示放棄續保。
4.學生平安保險係以上、下學期計算,上學期自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下學期自2月1日至該年7月31日止,保費金額以年度招標金額收費標準。
故如在休學期間仍須參加學生團體平安保險,須全額繳交其休學期間之保險費,否則以放棄論,不得有異議。
※若需自費保險:111-113學年度學生保險費用全年新台幣1140元(分上下學期繳納,每一學期570元)
1.至保健大樓衛保組繳費辦理
2.至郵局使用現金袋(不可使用郵政匯票、支票)註明班級、學號、姓名、手機以及續保學期寄回學校
※若放棄休學期間參加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請至保健大樓填寫放棄切結書或網站下載切結書,填寫完畢請「繳交」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傳真04-22396863」至衛保組
郵寄地址:40601台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衛保組楊護理師收
以上於3月31日(下學期)、10月31日(上學期)前完成辦理,逾期者視同自動放棄
※辦理復學生者:在學雜費繳費單上會一併收取團體保險費用,故於開學時便會加入當學期的學生平安保險,無須填寫切結書。
學期中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21:30
寒暑假上班時間:週一至週四 09:00-16:00
若有疑問可撥打:04-22391647#8131、8135、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