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明訂自2019年7月起,包含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共8000家業者不得提供內用者一次用塑膠吸管。若吸管材質屬於使用「生物可分解塑膠」 ,或以紙類等植物纖維為主體、塑膠成分低於10%且可用物理方式分離,則不在此限。吸管為商品出廠時就附上的,公開陳列供選購的,也不在此限。
環保署參考美國與英國部分城市對一次用塑膠吸管採取限制使用的管理經驗,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授權,草擬「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 草案。
草案規定的適用範圍包括:公部門(含國軍福利品供應站、公立學校與公立醫療院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
不屬此次公告禁用的一次性吸管包括:
1.經認定符合行環保標章規格標準項目「生物可分解塑膠」 ,並取得環保標章使用證書者。
2.以紙類或木片、甘蔗、蘆葦、麻、稻草、麥桿、稻殼等植物纖維為主體,塗佈塑膠、貼合塑膠薄膜或其他以物理方式即可分離出塑膠成分之吸管,其塑膠成分含量重量低於10%者。
3.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之商品,且公開陳列供選購者。
依據「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環保署最遲在2025年前全面限用、2030年前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業者宜及早因應;民眾也可自備竹製、玻璃、不鏽鋼等材質的可重複使用吸管,及早養成不用一次性吸管的習慣。
資料來源:https://e-info.org.tw/node/212097
本校於106.09.16起施行校園餐廳禁用免洗餐具,為了您的健康及愛護地球,敬請全校師生共同響應。
※ 使用餐廳之環保餐具,使用完畢請歸還,勿帶走,感謝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