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學期辦理免修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申請即日起至111/3/1截止
符合下列資格者請於3月1日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提出申請:
1.現役國軍軍士官兵,經權責單位核准就讀者。
2.曾服常備役、預備役、補充兵役、國民兵役、替代役期滿退伍持有退伍(役)證明或因故3.停役持有停役證明者。
4.領有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者。
5.年齡屆滿36歲以上者。
6.外國學生。
7.持居留證之僑生及港澳生,未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者。
申請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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