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交證明文件

繳交證明文件

學雜費減免身分別

應繳交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學生

1.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正本(須有學生名字)。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近3個月內),須有詳細記事。

中低收入戶學生

1.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須有學生名字)。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近3個月內),須有詳細記事。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1.當年度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須有學生名字,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近3個月內),須有詳細記事

身心障礙學生

1.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近3個月內),須有詳細記事。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1.身心障礙手冊(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近3個月內),須有詳細記事。

原住民學生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近3個月內),須有詳細記事。

現役軍人子女

1.家長在職服務證明或在營服役證明(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近3個月內),須有詳細記事。

撫卹期內軍公教遺族子女

1.撫卹令、年撫卹金證書或核定函(須有學生名字,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近3個月內),須有詳細記事。

3.於本校首次申辦或身分有異動者,須另填「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申請書」報部核定。

撫卹期滿軍公教遺族子女

1.撫卹令、年撫卹金證書或核定函(須有學生名字,查驗正本,繳交影本)。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近3個月內),須有詳細記事。

3.於本校首次申辦或身分有異動者,須另填「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申請書」報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