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校校友達下列事項之一者,可參加本校之「傑出校友」選拔(非現役人員應有10年以上任官服役年資):
一、 國防部所屬單位、國家安全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現(曾)任上校(含)以上重要軍職並具戰院(戰略班次)學資之人員(無軍階者以同等職等辦
理)。
二、 教育部所屬單位現任上校(含)以上軍訓教官並具碩士學歷以上或戰院(戰略班次)學資之人員。
三、 具國內、外博士學位之人員。
四、 對國家、社會有傑出貢獻,經國內、外有關單位表揚者(如獲頒總統創新獎、總統文化獎、一等教育文化獎、師鐸獎、金鼎獎、神農獎、醫療奉獻獎、傑出科技貢獻獎、創
業楷模、時代百大人物、麥格賽賽獎等)。
五、 其他重大事蹟(如長期資助貧童、孤兒、擔任志工等善行義舉)、發明(如重大專利對國家、社會有助益者)或擔任公職經有關單位保舉,並經評審會議評審核可者。
六、 因公殉職:從事戰備、演訓或執行勤務、任務期間殉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