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申請日期及注意事項

每學期就學貸款申請時程(需先行列印繳費單,如有減免學雜費資格請先辦理減免再辦就貸 )

 

【就學貸款申請時間】

1.114學年度第1學期銀行對保時間:114年08月01日(五)起至114年09月12日(五)前止

2.學校收件時間(繳交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學校收執聯):114年9月19日(五);亦可郵寄至學校,請用「掛號」,收件人請寫:學務處課服中心-就貸承辦人員收(未繳回視同未辦理完成)

3.若有貸款「校外租屋款項-至多18,000元」,需繳交「租賃契約影本」(需有承租人姓名蓋章、承租期間及每月或每學期承租金額需達借貸金額),若無繳交租賃契約影本,無法申請校外住宿費貸款。

4.如有加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或生活費者【需符合低收或中低收之學生】,因經濟困難需先行由學校墊支者,請務必於114年9月19日(五)前 繳寄先行墊支切結書【點我下載】及相關文件繳至學務處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請同學注意不是送件就可以貸款,必須事後查驗家庭年所得,所得超過且不符合條件則不能貸款,必須補繳相關費用。

【就學貸款申請資格】

  1. 具有戶籍登記的中華民國國民。
  2. 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學校。
  3. 具正式學籍及固定修業年限之在學學生。
  4. 家庭年所得及條件(需符下列條件之一):
  • 家庭年收入120萬以下
  • 家庭年收入120萬~148萬,且有1名兄弟姊妹/子女具學籍或未成年
  • 家庭年收入超過148萬,且有1名兄弟姊妹/子女具學籍或未成年

備註:1.免息指在學期間免利息由政府負擔2.家庭年所得由學校造冊送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核。

※請同學注意不是送件就可以貸款,必須事後查驗家庭年所得,所得超過且不符合條件則不能貸款,必須補繳相關費用。

【就學貸款申請流程】

  • 第一次申請就學貸款(新生/轉學生/轉系生),必須要實際至台銀分行臨櫃辦理手續。
  • 同一學程且同一學校續借(舊生),第二次申貸就可以直接在線上申請貸款手續(若有申請生活費不適用,仍需至台銀分行臨櫃辦理
  • 臨櫃對保請於臺灣銀行上班日前往辦理例假日不營業不受理,續貸學生如符合線上申貸資格,建議採用線上申貸辦理。

※台銀臨櫃對保、線上申貸及準備事項說明→

新生或轉學生/轉系生適用

舊生適用

臨櫃申辦

臨櫃申辦

線上申貸

每一教育階段第一次申請時,由學生及父或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攜帶下列資料至臺灣銀行國內各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1.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請先至台灣銀行就學入口網站填寫及列印)。

2.學生及父或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

※申請生未滿18歲,需由父母雙方攜帶證件及印章陪同前往辦理。

3.繳費單。

4.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法定代理人、配偶及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須分別檢附)。

5.對保手續費100元。

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以後申請,如連帶保證人不變,由學生本人攜帶下列資料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1. 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請先至台灣銀行就學入口網站填寫及列印)。
  2. 學生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3. 繳費單。
  4. 前一次已辦妥對保之撥款通知書第3聯。
  5. 對保手續費100元。

    ※保證人或者其他資料有變動須至臨櫃辦理(同左方說明)。

就讀本校第二次申辦(學籍及基本資料必須皆無異動)可選擇下列方式完成對保:

  1. 已於臺灣銀行開戶者,可選擇「臺銀晶片金融卡核驗身分」或「手機簡訊OTP核驗身分」方式檢核資料。
  2. 無開戶者,亦可使用「手機簡訊OTP核驗身分」。

線上對保享有手續費優惠,辦理相關規定請至台灣銀行就學入口網站查閱。

※若有申請生活費不適用,仍需至台銀分行臨櫃辦理。

 

【就學貸款可申請各項費用及範圍】

  • 學雜費:依繳費單繳納金額(請注意,請填寫「學費+雜費」之總額)。
  •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依繳費單繳納金額。
  • 平安保險費:520元。
  • 書籍費:最高3,000元。
  • 住宿費:(1)校內住宿費:依繳費單之校內住宿費最高額為上限。
  •     (2)校外住宿費:至多18,000元(需檢附租賃契約影本,需有承租人姓名蓋章、承租期間及每月或每學期承租金額需達借貸金額,若無檢附租賃資料,無
  •            法撥款申貸之金額)。
  • 海外研修費:應為中央主管機關學海飛學颺或學海惜珠之獲獎學生, 欲申請者,請務必攜帶就學貸款海外研修費用證明之文件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
  • 生活費:具低收入戶資格者,每學期上限4萬元;中低收入戶資格者,每學期上限2萬元。需檢附證明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臨櫃辦理。

 

【就學貸款承辦人聯絡資訊】

   日間部:04-22391647分機8112 藍小姐  (耕書樓2樓課服中心-日間部辦公室)

   進修部:04-22391647分機8182 黃小姐  (耕書樓1樓課服中心-進修部辦公室)

   傳真電話:04-22390631

【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1.請先參閱就學貸款常見問題(下載)

2.就學貸款辦理完成後,請務必依學校規定時限內繳回「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學校存執聯送交學校(第二聯)」,未繳回視同未辦理完成。

3.教育部每年3月及10月由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布查調結果,請依學校規定時限內繳交相關證明及切結書,若未於時限內繳回視同放棄申請就學貸款。

就學貸款家庭年所得級距資格審查切結書(下載)-114.04.11更新

4.依臺灣銀行規定,撥款前已休、退學者,本學期就學貸款無法請款,並依休退學時間,以現金補繳學雜費。

※就學貸款詳細說明→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