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住宿生離宿注意事項公告:
一、114-1學生宿舍寒假期末統一離宿時間:
【1/17(六)早上9點至晚上5點與1/18(日)上午9點至中午12點】
二、1/18(日)中午12時過後,凡未申請寒假短期住宿之住宿生必須搬離宿舍,請住宿生配合辦理。
三、除了短期住宿寢室,其餘寢室必須將個人物品整理並打包攜回或是放置於床架上或衣櫃內。
四、鑰匙之標籤如有破損、模糊或脫落者,請送至居安一樓櫃檯進行更換。遺失鑰匙及冷氣卡或電風扇、冷氣遙控器者,請盡速完成補發手續(須先到出納組完成遺失繳費)。
五、寢室最後離宿的住宿生,於辦理離宿手續時,請將冷氣儲值卡繳交櫃檯服務人員。
六、離宿前2週如發現寢室內硬體設備有損失故障,請至櫃檯掃描Google維修表單並填寫表單內相關資料。
七、研宿及國際會館在離宿前一週會發放電費繳費單,並請住宿生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點至下午4點前往耕書樓3F的出納組繳交電費出納組繳交電費。離宿前須要讓檢查員確認有繳費才能辦理離宿手續,否則視為未完成離宿手續,未完成離宿手續者,不退還保證金。
八、離宿前須將所有物品及垃圾清除,寢室必需將物品打包好後放置床鋪上,寢室內務必須整理乾淨,做好垃圾分類,拿至資源回收處丟棄,寢室必須整理乾淨,陽臺的清掃請各寢室最後離開的人負責打掃,完成個人所有份內工作後(環境清掃),才能將行李搬至一樓,個人床位及分配之房內公共區域(鞋櫃/衣櫃/天地壁等…),由檢查員檢核通過後,才能辦理離宿。
九、研宿必須把房間打掃乾淨及設施設備須恢復原狀,保持功能完整,WIFI機必須放置回入住時之位置,並完成功能檢查;國際會館公共區域(含客廳與廚房及工具間)及房間內需打掃乾淨,並設施設備須恢復原狀,保持功能完整。
十、離宿打掃時,禁止使用公共廁所的洗手臺清洗拖把或污漬,請利用茶水間的水槽清洗拖把、抹布等清潔物品,若使用公共洗手臺,務必將毛屑清除、並且打掃乾淨,避免阻塞。
十一、1/17-1/18可由一名家長或親友進入宿舍協助住宿生搬運行李,如需駕駛汽車進入校園,請提醒家長記得留意車輛的進出安全,非前述時段除會客大廳外,嚴禁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
十二、行李放至一樓,並且辦理完離宿手續後,始能請家長將車輛駛到宿舍前廣場停放,離宿車輛限臨停20分鐘,並請留一名駕駛員在車內備便。
十三、未於公告期限內完成離宿程序者,依本校學生宿舍相關領令規章進行懲處,並依規定不退還2,000元保證金。
十四、除了短期住宿寢室,未短期住宿且下學期有住宿者,可以將個人物品裝箱或裝袋打包好後,放置房內的床架上與衣櫃內部及抽屜內部(其餘空間全數淨空),疊放整齊並填寫床號、姓名、班級、電話等以便識別,學生宿舍僅供場地放置行李,不負任何保管賠償之責,因此貴重物品請攜回,切勿放置於房內行李中。
十五、請離宿住宿生在1/14(三)前將冰箱內物品領回,1/19中午12時後冰箱內物品將視為廢棄物全部丟棄。(短期住宿生也一律要領回自身物品)。
學務處生輔組啟 中華民國11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