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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度基礎志工教育研習成果

98學年度「服務學習-志工特殊教育研習」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依志願服務法,辦理「服務學習志工特殊教育研習」,完成志工第2階段教育訓練,以使學生獲得志願服務紀錄冊。

 

(二)深化志工理念與服務精神,提升專業知能,體認「愛與分享」之實踐力。

 

(三)培養學生多元化社會價值觀,發揚友善校園優質文化,落實『人

 

文關懷』之辦學理念。

 

(四)學生能從學習活動辦理提昇自我能力,強化並發揮專業服務之精神。

 

 

 

 二、依據:深化友善校園之服務學習教育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中臺科技大學學務處、台中市青年志工中心

 

 四、研習時間與地點:

 

(一)時間:98年12月12日(六)、13日(日)

 

(二)地點:圖資大樓 110教室

 

 五、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8年12 月7 日。

 

(二)對象與人數:對志願服務議題有興趣及以受過基礎志工教育訓練之全校師生,預計招收130名學生,額滿為止。

 

(三)報名費用:100元整,全程參加者將予以退費。

 

(四)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後,連同報名費及兩張1吋照片繳交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六、研習內容:社區服務的理念與實踐、服務學習落實與探討、醫護志工服務學習與應用、   

 

社團發展服務學習之模式與要領、專項志工分組研討(共計10小時),詳如

 

課表。

 

 七、預期效益:

 

(一)深耕校園服務學習之理念,持續推動服務學習教育,落實服務學習之精神。

 

(二)參與服務志工同學、社團能充實專業素養,提昇服務品質。

 

(三)提升中臺志工之素質,養成熱心公益、服務熱忱之精神,宣揚校譽並培養未來就業競爭力。

 

 八、備註:

 

(一)本研習會提供午餐,交通及住宿請同學自理。

 

(二)志工研習分為「基礎研習」及「特殊研習」兩階段,參加研習者均發給研習證書;兩階段全程參與之同學,將發給行政院青輔會發行之志願服務紀錄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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