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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18教育部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

111.05.18檢送本部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

 

說明:
 
二、本部配合指揮中心自111年5月17日起調整COVID-19確診個案同 住家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政策,居家隔離者如已完成3劑疫苗接種則得免居家隔離,但需配合7天自主防疫;爰大專校院出現確診個案時,與該確診個案「同住於學校宿舍同一寢室者」需居家隔離,如其已接種滿3劑COVID-19疫苗者,得免居家隔離+7天自主防疫

三、上開自主防疫期間,考量校園為高度密集場所,教職員工生仍以不到校為原則,且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學校應提供遠距教學,讓學生在家學習,使學習不中斷;教師則以不到校進行實體課程為原則,可依照學校持續營運計畫規範下進行遠距教 學。如教師有研究需求,或教職員須協助辦理招生或重大業 務,在個人無症狀的前提下,可到校處理,不受前述不到校原則限制。

四、有關教職員工為居家隔離者;於暫停實體課程或自主應變(實施防疫假)期間;或為照顧確診之0-12歲子女或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自主防疫、暫停實體課程無法到校、實施防疫假者,如其仍可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有辦公或 授課事實),則不用請假;如因身體不適,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請依旨揭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規定辦理請假相關事宜,並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安排調課、補課或代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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