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中臺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

學務

112學年度居安樓學生新生宿舍第二次申請公告

112學年度學生宿舍新生第二次床位申請作業說明

一、申請資格:具本校學籍之學生(限新生)

二、申請期限:8月12日至8月22日(下午4點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

(一)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KhmCfZ6kJYf2wPRw9

(二)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鄉鎮區公所以上之證明),於8月22日下午4點前,MAIL至301031@ctust.edu.tw 林明慧老師聯繫(04-22391647#5200)或繳交至居安樓櫃台,確認所繳交資料是否齊全,避免因資料不齊,而喪失申請資格。

(三)已申請居安樓保留床位之志工社團幹部,不得再申請研究生宿舍及國際會館之抽籤。(重要事項)

四、抽籤作業及公告:

(一) 8月23日早上10時抽籤。

(二) 8月24日下午15時於學校網頁公告抽籤結果。

(三) 若有要同住的室友請在填寫,若抽中同類型床位會幫忙安排同一間房,非相同床型者恕無法排同一間房;不同房型也無法互換床位(例如:雅房不得換套房,套房不得換雅房)。

(四)同樣志願只會認列一次,重複志願不會多一次中簽機會,請勿重複填寫。

五、繳交保證金:

(一) 8月28日至9月1日繳交保證金2000元整,請至臺灣銀行網路自行下載繳費單,若未能於期限內完成保證金繳費者,視同放棄床位。其床位將釋出補足(繳費日期請同學自行記錄,不另行通知,不得以忘記或不之而要求延後繳費)。

(二) 保證金退費:全學年度(上、下學期)結束後,由學校統一匯款至學生個人臺灣銀行帳戶,帳戶若非臺灣銀行,手續費將自動由保證金扣除後匯款;若有以下情形保證金將沒入,宿舍公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離(退)宿未完成寢室清潔、住宿未住滿一學年。

(三)若中籤不住者,請至居安樓櫃台拿放棄床位申請書填寫(否則無法讓會計處取消繳費單紀錄),並繳交回居安樓宿舍給宿舍老師。

(四)切記!!!一旦繳費後保證金及住宿費一律不與退費,除休學、退學、轉學、及外縣市實習之資格者,可依學雜費比例退費外,其他皆不退費。外縣市實習若不住宿,都要事先寫申請放棄床位切結書,一旦放棄床位就不予保留。

(五)以上規定請詳閱後再行申請宿舍。

六、補充說明:申請抽籤前請詳閱中臺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其他宿舍所有相關辦法,申請後將視為同意遵守管理規章。相關法規連結:

中臺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https://stuaff.ctust.edu.tw/p/405-1022-57459,c3329.php?Lang=zh-tw

中臺科技大學住宿生考核要點

https://stuaff.ctust.edu.tw/p/405-1022-59452,c3329.php?Lang=zh-tw

中臺科技大學宿舍生活公約

https://stuaff.ctust.edu.tw/p/405-1022-59453,c3329.php?Lang=zh-tw

宿舍輔導與服務作業要點

https://stuaff.ctust.edu.tw/p/405-1022-57464,c3329.php?Lang=zh-tw

七、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修正之。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