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學期寒假短期住宿申請
一、申請流程:填妥GOOGLE表單住宿申請https://forms.gle/dbEpKg6dZAhZ9zhQ9→需繳交住宿證明單游宿舍老師審查→資料由宿舍老師統一送至會計室審核住宿天數及應繳費用→請上台灣銀行學雜費下載繳費單並至超商繳費https://school.bot.com.tw/newTwbank/StudentLogin.aspx→進住時請攜帶收據以利進住。(入住時需帶保證金及繳費收據驗證)。
二、住宿期間:113/01/22-113/02/07(中午12點前完成離宿程序) 。(若有申請但未於時間內辦理離宿者,將直接將門禁卡取消,無法配合者請勿申請)。
三、申請時間:112/12/28-113/01/10(下午五點截止);繳費時間:113/01/12-113/01/17截止;申請網址連結: https://forms.gle/dbEpKg6dZAhZ9zhQ9。
四、寒假短期住宿資格者:1、實習學生(需有系上證明文件),2、專題研究生(需有證明文件),3、行政或教學單位工讀學生(需有證明文件),4、未返僑居地僑外生及陸生,5、短期研習無學籍學生(需有證明文件),6、學校社團核准之社團(含校隊)、營隊活動者,7、其他專案團體(需相關單位代為申請文件)(只限112-1原住宿生申請)。
五、短期住宿租金以日或月計算,以30天為一月。依中臺科技大學宿舍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短期住宿收費標準: 以申請實際住宿天數計費:一、學人宿舍單身教職員工宿舍及研究生宿舍之雙人房每房每日收費四百元,每月收費最高以九千元計之,住宿保證金一千元。 二、學人宿舍單身教職員工宿舍及研究生宿舍之單人房每房每日收費三百元,每月收費最高以七千五百元計之, 住宿保證金一千元。 三、國際會館每房每日收費一千元,每月收費最高以一萬二千五百元計之,住宿保證金一千元。 四、居安樓宿舍:普通房每日每人收費一百元,每月收費最高以一千四百元計之。套房每日每人收費一百五十元,每月收費最高以一千七百元整計之。住宿保證金五百元。 五、電費依實際使用度數計算繳費。 六、住宿保證金之退還:退宿時抵扣電費及損毀物品之賠償金額後,餘款無息退還。 七、本校不提供住宿者之個人用品,應自行準備。
六、寒假依原床位開放申請。 居安樓短期住宿以15天為一期,超過15天以實際申請住宿期間計算,且不得分段申請,雅房100元/天,1400元/月;套房150元/天,1700元/天;保證金500元。
研宿單人房:300元/天,每月7500元;研宿雙人房(以房間為申請單位):200元/天,4000元/月;國際會館:200元/天,2500元/月,保證金1000元。
七、保證金用於抵繳寢室硬體設施損毀之賠償費用(多退少補),並請提供個人帳號影本。(若之前已有提供給出納組者,則無需再提供)。
八、寒假短期住宿宿舍以112-1學期原床位及現有設施開放申請,且不得指定寢室、床位或要求變更設備。 (以能配合者再申請) ;非原112-1學期住宿生不得申請。
九、※ 入宿與離宿時間請於禮拜一到禮拜四早上9點到中午12點,若無法配合者請勿申請。研究生宿舍及國際會館需先繳電費方能辦理退宿 (電費一度電4元)。
十、入住注意事項:申請住宿者請於規定時間內自備寢具並攜帶繳費收據至居安樓一樓櫃檯辦理進住手續,領取房間鑰匙及設定學生證作為出入感應卡、冷氣遙控器,方可進住。
十一、離宿注意事項: 離宿前三天應至居安樓一樓櫃台辦理離宿申請,並於個人申請截止日中午 12 時前,完成離宿程序,超過時間者按日數收取住宿費用。(113/02/07中午12點前,非外籍生者未按規定辦理離宿者,得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懲處。)
※十二、本國籍學生離宿時間請於112/02/07早上12點前辦理離宿(不管是否有無辦離宿門禁一律取消),若無法配合請勿申請。
十三、若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