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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新生床位第一次申請公告(限7/18親師座談無法到場新生申請)

114學年度學生宿舍新生床位申請作業說明

一、申請資格:具本校學籍之學生

二、申請期限:7月14日至7月27日(下午4點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

(一)google表單:(限新生申請)

(二)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鄉鎮區公所以上之證明),於7月22日下午4點前,MAIL至301031@ctust.edu.tw 林明慧老師聯繫(04-22391647#5200)或繳交至居安樓櫃台,確認所繳交資料是否齊全,避免因資料不齊,而喪失申請資格。

四、抽籤作業及公告:

(一) 7月28日早上10時抽籤。

(二) 7月29日下午15時於學校網頁公告抽籤結果。

(三) 若有要同住的室友請在填寫,若抽中同類型床位會幫忙安排同一間房,非相同床型者恕無法排同一間房;不同房型也無法互換床位。(例如:雅房不得換套房,套房不得換雅房)。

(四)同樣志願只會認列一次,重複志願不會多一次中簽機會,請勿重複填寫。

五、繳交保證金:

(一) 7月30日至8月6日繳交保證金2000元整及住宿費,請至臺灣銀行網路自行下載繳費單,若未能於期限內完成保證金繳費者,視同放棄床位。其床位將釋出補足(繳費日期請同學自行記錄,不另行通知,不得以忘記或不之而要求延後繳費)。

(二) 保證金退費:全學年度(上、下學期)結束後,由學校統一匯款至學生個人臺灣銀行帳戶,帳戶若非臺灣銀行,手續費將自動由保證金扣除後匯款;若有以下情形保證金將沒入,宿舍公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離(退)宿未完成寢室清潔、住宿未住滿一學年。

(三)若中籤不住者,請至居安樓櫃台拿放棄床位申請書填寫(否則無法讓會計處取消繳費單紀錄),並繳交回居安樓宿舍給宿舍老師。

(四)切記!!!一旦繳費後保證金及住宿費一律不與退費,除休學、退學、轉學、及外縣市實習之資格者,可依學雜費比例退費外,其他皆不退費。外縣市實習若不住宿,都要事先寫申請放棄床位切結書,一旦放棄床位就不予保留。

(五)保證金不能學貸。

(六)未繳保證金及宿舍費者不得辦理住宿(入住時務必將收據帶來做驗證,方能辦理入住)

(七)以上規定請詳閱後再行申請宿舍。

六、本學期配合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內住宿補貼計畫(不需申請),故繳費單會直接扣除一般生5000,中低收(弱勢生)7000元需要審核通過,若住宿費未滿7000元者則依實際金額扣抵到0外籍生及寒.暑假不再補貼範圍內)繳交補貼完剩餘宿舍費用若未住滿整學期(18)將追繳住宿費用。

相關計算方式如表列:

週數

教育部補助款

教育部補助款

休、退學、外縣市實習

休、退學、外縣市實習

休、退學、外縣市實習

休、退學、外縣市實習

休、退學、外縣市實習

$5,000

$7,000

居安樓雅房宿舍費$7700

居安樓套房宿舍費$9500

國際會館宿舍費$13000

研究生雙人房宿舍費$17000

研究生單人房宿舍費$25000

補助金額

補助金額

應繳住宿費金額

應繳住宿費金額

應繳住宿費金額

應繳住宿費金額

應繳住宿費金額

1

278

389

2567

3167

4333

5667

8333

2

556

778

2567

3167

4333

5667

8333

3

834

1167

2567

3167

4333

5667

8333

4

1111

1556

2567

3167

4333

5667

8333

5

1389

1944

2567

3167

4333

5667

8333

6

1667

2333

2567

3167

4333

5667

8333

7

1944

2722

5133

6333

8667

11333

16667

8

2222

3111

5133

6333

8667

11333

16667

9

2500

3500

5133

6333

8667

11333

16667

10

2778

3889

5133

6333

8667

11333

16667

11

3056

4278

5133

6333

8667

11333

16667

12

3333

4667

5133

6333

8667

11333

16667

13

3611

5056

5133

9500

13000

17000

25000

14

3889

5444

7700

9500

13000

17000

25000

15

4167

5833

7700

9500

13000

17000

25000

16

4444

6222

7700

9500

13000

17000

25000

17

4722

6611

7700

9500

13000

17000

25000

18

5000

7000

7700

9500

13000

17000

25000

1.以上依照教育部補助費用住宿週數休退.外縣市實習住宿週數應繳住宿費用(依學雜費比例收費:1至6周應繳1/37至12周應繳2/313至18周繳交全額)

扣除教育補助的週數金額後,不足住宿費需補交差額後方可辦理離宿

2.非上述1理由者須繳交住宿費全額扣除教育部補助的週數金額後,不足之住宿費需補繳完畢方能辦理退宿

教育部「113 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Q&A (ctust.edu.tw)

七、補充說明:申請抽籤前請詳閱中臺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其他宿舍所有相關辦法,申請後將視為同意遵守管理規章。相關法規連結:

宿舍Q&A 

中臺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中臺科技大學住宿生考核要點

中臺科技大學宿舍生活公約

宿舍輔導與服務作業要點

八、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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