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法規
一、說明:志願服務主管單位,由內政部移轉至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相關資訊亦請至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131查詢。
二、相關規定:
(一)志工時數查詢請至志願服務資訊網:https://www.mohw.gov.tw/cp-88-228-1-38.html。
志工須先持志願服務紀錄冊至服務單位進行資料登錄,啟用帳號後始可查詢個人記錄。
(二)志願服務法規:
1.法規專區:點我連結
2.常見問與答:點我連結
(三)志工服務獎勵:
1.領有志願服務榮譽卡,可免費進入公立風景區,相關單位一覽表:點我連結
2.志願服務獎勵辦法:點我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