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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法規

一、說明:志願服務主管單位,由內政部移轉至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相關資訊亦請至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131查詢。

二、相關規定:

()志工時數查詢請至志願服務資訊網:https://www.mohw.gov.tw/cp-88-228-1-38.html

志工須先持志願服務紀錄冊至服務單位進行資料登錄,啟用帳號後始可查詢個人記錄。

()志願服務法規:

1.法規專區:點我連結 

2.常見問與答:點我連結

()志工服務獎勵:

1.領有志願服務榮譽卡,可免費進入公立風景區,相關單位一覽表:點我連結

2.志願服務獎勵辦法:點我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