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資格審查結果通知
113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資格查核結果通知
公告說明:(請詳細閱讀以下資訊)
- 弱勢助學金「資格查核結果」已經公告,請同學至EIP系統自行查詢審查結果,查詢方式:校務行政系統→學生資訊系統→學務相關資訊→弱勢助學金申請作業→歷年申請學生助學計畫記錄。
- 審查結果不合格學生之申復或是對家庭所得級距有疑義須更動者,請於113年11月29日(五)晚上10點前繳交父親、母親、監護人及申請學生之112年度國稅局總歸戶財產清單及綜合所得稅清單正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至耕書樓二樓學務處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日間部同學)、耕書樓一樓8101辦公室(進修部同學),逾時不候,請同學注意自身權益。
- 總歸戶財產清單、綜合所得稅清單申請方式如下:
- 年滿20歲同學,可自行攜帶父親、母親、監護人及申請學生之身分證、印章、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 ,至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申請。
- 未滿20歲同學,必須由家長親自申請,並請攜帶父親、母親、監護人及申請學生之身分證、印章、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 ,至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申請。
四、審查結果查詢
(一)符合申請資格:通過審查者,「申請資格判別」欄位會顯示「符合資格」。
審查依據:須同時符合家庭應計列人口(父、母或監護人及學生)大學生家庭年所得90萬以下、利息低於2萬、土地不動產低於650萬。請見圖示說明
須同時符合家庭應計列人口(父、母或監護人及學生) 碩士生家庭年所得70萬以下、利息低於2萬、土地不動產低於650萬。請見圖示說明
(二)審查結果不合格,原因有三:家庭年所得超過90萬、利息級距超過2萬元、土地不動產超過650萬,依序說明如下
1.家庭年所得級距審查結果不符申請資格:即表示【家庭應計列人口(父、母、監護人及學生)年收入超過新台幣90萬元】。
2.利息級距審查結果不符申請資格:即表示【家庭應計列人口(父、母、監護人及學生)利息超過新台幣2萬元】。
3.土地不動產級距審查結果不符申請資格:即表示【家庭應計列人口(父、母、監護人及學生)土地不動產超過新台幣650萬元】。
備註:
日間部學生若對審查果有疑義,請洽學務處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陳老師。04-22391647#8114
進修部學生若對審查果有疑義,請於下午3:30至10點洽耕書樓8101辦公室魏老師。04-22391647#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