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開放申請:即日起-10/1
113-1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開放申請
- 校內截止日期:113.10.01 (二)
因校外實習無法現場繳交學生,請掛號郵寄方式,且務必截止日前寄達(即截止前2日寄出),並寄至中臺科技大學學務處課服中心收(請信封外註明學產獎學金),謝謝。 - 申請方式:每學期公告,由學校課服中心統一收件並協助申請(繳件地點:日間部學生-耕書樓2F、進修部學生-耕書樓1F)
- 資格:
- 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 低收入戶學生(指在學學生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 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已領取者,應繳回。
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本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成績單(一年級新生、轉學生上學期免審核成績,一律填60。)
- 近期低收入戶證明書(當場核對資料後歸還,郵寄者請提供影本)
- 助學金:
(A)五專前三年:4000元
(B)五專後二年、大學:5000元
(核定通過將匯入學生個人帳戶,未提供者請務必將存簿影本繳交至出納組-耕書樓3F) - 注意事項:
- 申請書於文件第3頁,請務必於「具領人簽名」處簽名。
- 每學期申請前請務必確認資格是否符合。
- 研究所同學無法領取此獎助學金。
- 承辦人聯絡窗口
【日間部學生】->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耕書樓2F) 承辦人分機:8114
【進修部學生】->進修部學務處(耕書樓1F) 承辦人分機:6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