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fessional Service-Learning
1.附件為服務學習課程之撰寫格式,附上參考範例,請各開課教師參酌。
2.本校各系所開設服務學習課程
(1)98年11月24日,98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各系自99學年度始,須於專業課程中,提出一門內含服務學習之課程,並於課程標準表中註明。
(2)現有的專業課程納入「服務-學習」內涵
學生從事與專業領域學習目標有關的服務活動,並提供反思機會去連結他們專業領域的學習。
(3)開課教師需繳交課程介紹表、服務學習課程ppt2-3份及成果報告﹝請擇優提供學生心得反思3-5份【每份須含其服務照片】、反思發表會之照片與報告資料﹞
3.成果繳交:
(1)繳交時間:煩請授課老師於開學三周內將服務學習課程課綱提交至學務處服務學習中心,並請於學期末(16-18周前)時請提供服務學習中心相關成果資料,以利彙整相關資料送報教育部。
(2)繳交成果內容:為能順利完整彙整本校服務學習課程成果,請授課教師提供授課ppt2-3份、擇優選錄學生服務學習心得反思與活動照片3-5份、反思發表會之照片及資料,將由服務學習中心統籌編輯與彙整成果(因須編輯與排版,煩請老師提供電子檔)
4.服務機構合作書/行文:
1.服務學習中心可協助授課教師印製服務機構合作書(燙金邊框合作書),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對方機構/單位,一份正本交由服務學習中心匯報教育部,若教師需要留存正本請提前告知,以利服務學習中心提前為教師準備。
備註:教師僅須提供服務單位全名及地址即可,印製完成後(約1個工作天)將放置各單位於文書組之公文櫃。
2.若有行文之需求,亦請提前3-5天提供服務單位、服務日期、服務人數、服務事項等詳細內容,俾利發文事宜。
5.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服務學習中心
主任:洪智倫,分機8140
助理:許啟光,分機8114,105021@ctust.edu.tw
助理:謝佩璇,分機8115,500004@c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