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Learning Program
1.主題式服務學習活動說明
(1)係指班級、系所單位及社團等參與服務學習活動皆屬之(此非指各系所開設含有學分之內涵服務學習專業課程)。
(2)主題式服務學習活動類型請參見附件「主題式服務學習活動實施規定」。
(3)純粹企業參訪、班級旅遊、班級聚會、班級活動、期末聚餐等性質不屬於此類服務學習活動。
(4)學生至校外服務,請於活動前7天提供學生名單(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俾利服務學習中心為學生承保旅平險。
2.標竿典範導師檢核
(1)標竿典範導師檢核表中含有一項服務學習活動,佔總比例之5%,請老師下載成果表後填寫相關附件,並煩請將電子檔寄至服務學習中心信箱:d0105@ctust.edu.tw,以利彙整成果。
(2)請導師提供活動企劃、2-4份學生心得及照片做為成果附件。
(3)請於學期第16週前將相關電子檔資料提交至服務學習中心,以利由服務學習中心統一將標竿導師檢核中服務學習活動項目彙整至諮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