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就學基金
一、申請時間:113/09/19~113/09/30(基金經費有限,視申請件數與經濟困難程度酌予補助。)
二、申請辦法:依安定就學基金管理運用辦法(下載)辦理。
- 補助對象:本校學生就學期間生活困難,急需經濟扶助者(以家戶為單位)。
- 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須備齊下列資料繳交至承辦單位:
- 安定就學基金申請表(下載)。
- 新式戶籍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 前一年度家庭財稅清單、家庭總歸戶清單(應列計父、母、學生本人)。
- 特殊情況者:災害受損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
- 存摺帳戶:需於學生校務系統設定存摺帳戶(若無設定者,請繳交存摺影本至出納組(耕書樓3F)。
三、補助內容
- 幸福餐費:每人每月補助2,000元。(1學期至多補助3個月)
- 助學金:每人每月補助3,000元,由學校安排每月10小時服務。(1學期至多補助3個月)
四、注意事項:
- 經審查會議後,以簡訊通知合格名單。
- 當學期已申請緊急紓困金,不得重複請領。
五、承辦單位:學務處 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 電話:04-22391647分機8114(耕書樓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