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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就學基金

一、申請時間:113/02/26~113/03/07(因本學期經費有限,依送件順序受理申請)。

二、申請辦法:依安定就學基金管理運用辦法(下載)辦理。 

  1. 補助對象:本校學生就學期間生活困難,急需經濟扶助者(以家戶為單位)。
  2. 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須備齊下列資料繳交至承辦單位:
    • 安定就學基金申請表(下載)
    • 新式戶籍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 前一年度家庭財稅清單、家庭總歸戶清單(應列計父、母、學生本人)。
    • 特殊情況者:災害受損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
    • 存摺帳戶:需於學生校務系統設定存摺帳戶(若無設定者,請繳交存摺影本至出納組(耕書樓3F)。

三、補助內容

  1. 幸福餐費:每人每月補助2,000元。
  2. 助學金:每人每月補助3000元,由學校安排每月10小時服務。

四、注意事項:

  1. 經審查會議後,以簡訊通知合格名單。
  2. 當學期已申請緊急紓困金,不得重複請領。

五、承辦單位:學務處 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 電話:04-22391647分機8117(耕書樓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