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就學貸款銀行臨櫃對保時間:112年8月1日-112年9月15日(臨櫃對保請於上班日前往辦理,例假日不營業不受理,續貸學生如符合線上申貸資格,建議採用線上申貸辦理),學校收件時間(繳交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學校收執聯):112年8月1日-112年9月25日。
- 112-1就學貸款須知(點我下載)
- 線上申貸(限舊生):限同一學校及學程續借時,學生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所得查調對象及連帶保證人等資料均無異動者,且申貸項目不含海外研修及生活費,以學生之本行晶片金融卡或學生本人臨櫃書面約定之「手機門號」進行簡訊OTP驗證,完成驗證、繳費後,即可列印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學校收執聯」交至學校,完成當學期註冊。
- 申請多貸項目如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需至校務行政系上傳臺銀帳戶。
- 就學貸款學生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先行墊支申請暨切結書(點我下載)【符合低收及中低收之學生,欲提早領到書籍費、校外住宿費或生活費者,才需填寫此申請表】:申請日期:112年9月19日-112年9月25日。
- 承辦單位:學務處 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 電話:04-22391647分機8112(日間部)(耕書樓2樓)、分機:6603(進修部)(耕書樓1樓)
- 就學貸款為自付半息或自付全息者,於當學期撥款日次月開始,每月需至臺灣銀行還款當學期就學貸款金額之利息。
- 「非在職專班」者,休、退學或畢業後滿一年之次日開始攤還本息;「在職專班者」休、退學或畢業後之次日開始攤還本息。
- 還款試算(點我)。
- 就學貸款非政府給予學生之贈與款項,亦非福利補助,而只是一種優惠貸款,故學生仍應依照借據之約定攤還本金及利息,如逾期未還款,將影響個人及連帶保證人之信用,請務必多加留意。
- 常見問題(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