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繁體版      英文版

健康檢查

親愛的同學:
  竭誠歡迎您成為本校的一份子,為瞭解每位同學健康狀況,以確保在學期間能得 到妥善照顧,本校依教育部之規定辦理新生入學健康檢查。
一、實施辦法:
    本校本年度將委請臺安醫院雙十分院健檢團隊,到校為新生進行健康 檢查服務。為確保校園公共衛生安全之權利,及防止校園傳染性疾病 發生,依據「學校衛生法」、「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辦理。
二、實施對象:
    各學制新生、轉學生、復學生、僑生(含港澳生)、陸生、外籍生及在校停留時間三個月以上之境外學生。
三、檢查項目:依學校衛生法指定必檢查項目(請參考必檢項目注意事項)。
四、體檢費用:每人台幣 620 元整(費用於報到當日體檢會場繳交)。
五、體檢日期:112 年 10 月 03 日(二)、10 月 05 日(四)、10 月 14 日(六)                       (請依健檢報到時間表健檢,待公告)
六、檢查地點:本校保健大樓中庭(保健大樓 A、B 電梯前報到)
 

※無法參加團體健檢的學生:(詳細說明請參閱左方健檢注意事項連結)

1.可自行前往各公私立醫院受檢,請於 11/30前提交3個月內(06/19後健康檢查報告影本)繳交至衛保組,以利核對相關檢查項目(項目需符合學校公告健檢項目)。

★校外體檢請攜帶本校「學生健康檢查資料卡」至公私立醫院受檢;或與本校「學生健康檢查資料卡」之項目全部符合之健檢報告1份。

2.可參加補檢日112.10.31(二) 17:00-17:30(教職員)17:30-19:30(新生)

3.可112.11.01-11.13自行至臺安醫院雙十分院進行補檢。

※注意事項

1.入學當年曾接受其他健檢(例如:勞工健檢、兵役健檢,供膳人員健檢等),因健檢項目差異甚多,仍需以本校健康資料表所列所有健檢項目為主,建議可參加本校校內健檢。

2.未完成健康檢查者,相關福利、權益損失或形成校園公共安全問題而遭受處分,由學生自行負責(如涉及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等規定,最嚴重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