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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113學年度第2學期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申請時間

114/2/17()-3/4()止,逾期不候。

申請資格

限低收入戶(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無記過處分

補助金額

  1. 五專前三年:4000
  2. 五專後二年、大學:5000

繳交資料

  1. 申請書(下載)
  2. 前一學期成績單(平均60分以上)
  3. 低收入戶證明(經查核後歸還)

不得申請本補助

  1. 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2.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3. 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4. 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5. 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6. 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7.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8. 本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
  9. 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1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11. 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12. 農業部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13. 內政部移民署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
  14. 其他經本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承辦單位

電話:04-22391647分機8114(耕書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