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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主題式服務學習活動

主題式服務學習活動概要說明

項次

項目

說明

1

活動說明

教師帶領以班級、系所或社團為單位之參與服務學習活動 (非指各系所開設含有學分之內涵服務學習專業課程)。

2

實施方法

擇一服務學習主題,依各主題內容設計合宜內容,由老師親自帶領學生確實落實服務學習活動。

  1. 教育服務類:協助服務機構進行各項教育服務方案,如帶動中小學、教育優先區、希望閱讀、課後輔導、學業教學…等。
  2. 醫護健康類:發揮本校醫護類專長,依服務對象之不同屬性進行相關醫護健康相關服務活動,如:仁愛之家、健檢隊…等。
  3. 創意管理類:運用數位科技、管理及設計能力,協助服務對象進行學習、應用電腦、網路行銷、產業管理等方式,提昇服務對象相關能力之服務活動。
  4. 社區營造類:建立社區營造及整體發展方式,協助社區發展,如:文史調查、社區導覽、促進文化及觀光產業發展、非營利機構相關產學合作方案。
  5. 其他類:其他任何具有創新、服務及符合服務機構需求之服務方案。

3

服務對象

以社福機構(非營利組織)服務為主

(企業參訪、班級旅遊、班級聚會、班級活動、期末聚餐、掃地環境整理等性質不屬於此類活動。)

4

鼓勵措施

標竿典範導師:5分/學期/案(每學期最高10分)

教師評鑑:5分/學期/案(每學期最高10分)

5

成果繳交

請老師填寫「主題式服務學習活動成果」(見表單下載),並將電子檔寄至108612@ctust.edu.tw,以做為成果佐證與彙整。

其他:

相關表格(附件相關表格點選即可下載,請將電子檔寄至108612@ctust.edu.tw)。

項目

說明

「主題式服務學習活動」實施規定

服務單位以非營利組織及社會福利機構為主,以落實服務學習宗旨。

主題式服務學習活動成果(空白表)

請導師/帶隊老師繳交活動成果表,以做為佐證之依據。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  (#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