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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校園霸凌防制之政策宣示

為防制校園霸凌,應將校園霸凌防制納入校園安全規劃,採取下列措施改善校園危險空間: 

依空間配置、管理與保全、標示系統、求救系統與安全路線、照明與空間穿透性及其他空間安全要素等,定期檢討校園空間與設施之規劃與使用情形及檢視校園整體安全。
校安中心紀錄校園內曾經發生校園霸凌事件之空間,併依實際需要繪製校園危險地圖。 

加強實施於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資訊倫理教育、偏差行為防制及被害預防宣導,奠定防制校園霸凌之基礎。

定期辦理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或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強化教職員工防制校園霸凌之意願、知能及處理能力。

運用退休校長、退休教師及家長會人力,辦理志工招募、防制霸凌知能研習,建立學校及家長聯繫網絡,協助本校預防校園霸凌及其事件之協調處理,強化校園安全巡查。

利用各項教育及宣導活動,向學生、家長、校長及教職員工說明校園霸凌防制理念及事件調查處理程序,鼓勵學生、家長、校長及教職員工申請調查或檢舉,以利本校即時因應及調查處理。

校園霸凌事件宣導、處理或輔導程序中,得善用修復式正義策略,以降低衝突、促進和解及修復關係。

家長得參與本校各種防制校園霸凌之措施、機制、培訓及研習,並應配合學校對其子女之教育及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