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就醫檢傷分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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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救護之後送處置的優先順序參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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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級  | 
			
			 臨床表徵  | 
			
			 學校採行之處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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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級(極重度): 危及生命,需立即處理  | 
			
			  【心血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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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到院前緊急救護施救。 2.撥119 求救。 3.啟動校園緊急救護系統。 4.通知家長。 5.指派專人陪同護送就醫。 6.視需要教務處派人代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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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級(重度):  | 
			
			 【呼吸道方面】  | 
			
			 1.供給氧氣、肢體固定或傷病急症處置。 2.撥119 求援或打電話給距離事故地點最近之責任醫院與急救醫院。 3.啟動校園緊急救護系統。 4.通知家長。 5.指派專人陪同護送就醫。 6.視需要教務處派人代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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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級(中度):  | 
			
			 脫臼、扭傷、切割傷需縫合、腹部劇痛 單純性骨折、無神經血管受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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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傷病急症處理。 2.啟動校園緊急救護系統。 3.通知家長。 4.由家長自行送醫,必要時或家長無法自行處理時,則需指派專人陪同護送就醫。 5.視需要教務處派人代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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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級(輕度)  | 
			
			 非緊急,  | 
			
			 發燒38 度以上、輕度腹痛、腹瀉、嘔吐 頭痛、暈眩、休克徵象等、疑似傳染病 慢性病急性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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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簡易傷病急症照護。 2.通知家長接回就醫休養 3.如家長未能到校接回,經家長同意後,可派人陪同至附近醫療院所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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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緊急,  | 
			
			 【輕傷】 【輕症】  | 
			
			 1.簡易傷病照護後,稍事休息,即可返回教室繼續上課。 2.傷病狀況較特殊時,應以書面通知單、電話聯繫家長。 3.知會導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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