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教育優先區暑假營隊活動申請公告
【114年教育優先區暑假營隊活動申請】
一、服務期間:
114年暑假(1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二、相關規定:
服務內容:營隊活動項目包括人權及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品德教育、心理健康、自我成長、溝通領導、性別平等、識毒宣導、菸害防制、戶外探索、休閒運動、社區服務、文史調查及導覽、環境及生態保護、衛生保健、外語體驗、資訊輔導、美感教育、多元文化及其他對中小學生有意義之服務學習體驗活動等。
並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相關規定辦理,欲申請補助請詳閱要點內容,網址:https://cis.ncu.edu.tw/NsaSys/clubArea/eduPriority/event?year=111
三、補助經費及補助額度:
補助經費應用以支應教育訓練費(含行前訓練)、保險費、膳費、住宿費、教材教具費、交通費、印刷費及雜支(含防疫物資)等項目為原則。
1.服務本島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服務離島地區(指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臺東縣綠島鄉及蘭嶼鄉)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新臺幣四萬元。但受補助單位如連續辦理二梯次以上營隊,第二梯次以後之營隊,每梯次本島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元,離島地區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
2.每一梯次營隊服務時間以中小學暑假期間規劃均為三日以上或服務時數滿二十四小時以上活動為原則。
- 各大專校院學生社團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參加營隊之中小學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 所提活動企畫案已獲本部其他專案經費補助者,不得再行申請本要點經費補助。
四、服務對象:
以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之中小學為原則,並考量對服務偏遠地區中小學之營隊予以優先補助。
五、活動企劃書內容
請各學生社團務必於活動企劃書中納入活動目標、預期效益、活動安全評估、活動流程表、活動內容及經費概算表等項目。
六、繳交資料
1.附件1-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需繳交與合作國小核章之紙本或掃描檔)。
2.附件2-活動企劃書(含經費規劃表)WORD檔。
3.附件3-活動申請案匯整統計表EXCEL檔。
七、申請期限及寄送方式
114年4月11日(星期五)17:00前 (逾時不候,請把握時間),請將繳交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至課服中心藍羚華組員(信箱:lhlan106795@ctust.edu.tw電話:(04)22391647轉8112)如有問題歡迎至耕書樓二樓課服中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