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新生床位第一次公告及相關事宜
一、宿舍費用及保證金繳費相關規定
(一)繳交期限:08月01日至08月10日繳交保證金2000元及住宿費用,請至臺灣銀行https://reurl.cc/4NQrvX 自行下載繳費單
若住宿費欲辦理就學貸款,保證金仍需在8/10前完成繳交,逾期未繳將視同放棄住宿資格,床位將釋出供候補使用。
1.繳交對象:四技、二技及研究生等。
2.入住時請記得帶繳費單(住宿費及保證金收據)做驗證及悠遊卡或一卡通或學生證做門禁卡。
3.入住時間:114年09月13日至09月14日早上9點到下午5點前辦理(相關入住規定另行公告)。
4.保證金退費:全學年度(上、下學期)結束後,由學校統一匯款至學生個人臺灣銀行帳戶,帳戶若非臺灣銀行,手續費將自動由保證金扣除後匯款;若有以下情形保證金將沒入,宿舍公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離(退)宿未完成寢室清潔、住宿未住滿一學年。
(二)若不住者(8/25前)請至居安樓櫃台拿或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網頁表單下載放棄床位申請書填寫(否則無法讓出納組取消繳費單),並繳交回居安樓宿舍給宿舍輔導員或mail至301031@ctust.edu.tw,mail完請來電04-22395700或04-223916475分機5200宿舍輔導員林明慧告知。
(三)切記!!!一旦繳費後保證金及住宿費一律不與退費,除休學、退學、轉學、及外縣市實習之資格者,可依學雜費比例退費外,其他皆不退費。外縣市實習若不住宿,都要事先寫申請放棄床位切結書,一旦放棄床位就不予保留。
(四)保證金退費:全學年度(上、下學期)結束後,由學校統一匯款(8/31前)至學生個人臺灣銀行帳戶,帳戶若非臺灣銀行,手續費將自動由保證金扣除後匯款;若有以下情形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宿舍公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
2.離(退)宿未完成寢室清潔
3.住宿未住滿一學年(若下學期入住者,中途離宿者不受此限制)
二、補充說明:請詳閱中臺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住宿生考核要點、宿舍生活公約…等相關辦法,申請後將視為同意遵守管理規章。
中臺科技大學宿舍管理辦法
https://general.ctust.edu.tw/var/file/23/1023/img/1678/652677225.pdf
中臺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https://stuaff.ctust.edu.tw/p/405-1022-57459,c3329.php?Lang=zh-tw
https://stuaff.ctust.edu.tw/p/405-1022-59452,c3329.php?Lang=zh-tw
https://stuaff.ctust.edu.tw/p/405-1022-59453,c3329.php?Lang=zh-tw
三、生輔組保有最終床位分配權利以及收回宿舍使用權。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修正之。
四、114學年學期新生床位名單(最終確定床位以開學前(9/8)公告全部床位為主)